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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什么时候会对华语乐坛感到失望?
2018-11-30

音乐审美的雅俗之争

你什么时候会对华语乐坛感到失望

 


知乎上有这么一个热度非常高的问题


1 

 


在我写下这篇文章的时候,这个提问的回答已经将近7000条了,而其中高赞的几条观点基本上都集中在热门歌曲的雷同、口水化、缺乏想象力上,并深深惋惜很多认真做音乐的人却根本没有热度,完全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不过今天我想讨论的并不是这个话题,而是另外一个经久不衰永远得不到结论的问题——音乐到底有没有高雅与低俗(通俗)之分,而对音乐的欣赏又是否决定了一个人的品味高低呢?


2

 


先下结论——音乐给人带来的愉悦感是没有高低之分的,但是,音乐作品的欣赏是有高低之分的。而所有的音乐,无论高雅还是低俗(通俗),无论是古典乐还是抖音神曲,都有它们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你是不是直接就想反驳我?

那些什么什么《学X叫》还是《XX少女》还是《XX舞》有什么可欣赏的?洗脑,无聊,愚蠢,比XXX,XXX,XXX之类差的远了,毫无艺术感可言,毫无可取之处,它们就不该存在在这个世界上!

如果你这么想的话,首先恭喜你,你的音乐听歌量、欣赏水平起码已经在中国70%的人之上了。要知道,绝大多数喜欢这些歌的人,他们是不会在诸如知乎、豆瓣这类的网络平台上写自己的感受,也不会看到这些争议的。

但是他们就是在抖音上、音乐播放软件上、自己家的电脑上反反复复重复着这些歌,并在你不知道的时候带来巨大的热度和流量,随后出现在你的面前被你深恶痛绝。


3

 


他们不会觉得这些歌很难听吗?

可能还真不觉得。

这些歌最一致的特点就是这些歌全都听上去节奏感极强,朗朗上口。它们的旋律和节奏都非常简单,所以非常容易被人所接受,也非常容易洗脑。

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复杂的音乐其实并不那么好接受,他们不懂什么切分、转调、和声、对位,只是觉得这些歌听起来很“带感”,很痛快,换句话说,确实给他们带来了音乐上的享受。

而音乐的本质,不就是用来给人们带来美好的享受的么? 

 

4



那么,为什么又会有高雅和低俗的争执,音乐的鄙视链又是从何而来呢?

回忆一下我们从一开始听的歌曲吧?

节奏简单、旋律明快、短小精悍。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的歌曲越听越多。后来,我们开始不满足于那些单薄的编曲,呆板的节奏以及如出一辙的情感表达。

有一天,也许你是在电影院听到了《My Heart Will Go On》,或者在同学的随身听里听到了周杰伦的《晴天》,又或者是在电视机里看到了的TFboys的《青春纪念册》,总之就是在那个瞬间惊为天人,觉得它触及到了自己此时此刻的心情,原来音乐还可以这样做。

再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你听了越来越多的歌,从流行芭乐到电音舞曲,到原声民谣,到金属朋克,到自赏氛围,到爵士,到古典,到前卫,到实验……

对于音乐的感受不断向前发展变化的,从一开始的不明觉厉到主动的追寻更多更丰富的变化,这时候你回头再去听那些简单的作品已经没办法接受了,而相应的,你现在所欣赏的那些作品也已经复杂到大多数人没办法接受的程度。

音乐的审美并不是没有规律可循的,人耳觉得悦耳的音乐需要满足有序丰富的感性样式。丰富这个概念是不断随着听觉经验的积累在变化的。

(音乐排行榜是了解最新流行音乐动态的非常方便的途径)

 

5

 


其实就是这样,音乐的欣赏也是具有从简单到复杂的一个过程,只不过大多数人停留在——他们不需要也不想要深入——最开始最简单的地方。

而所谓的品味高低,所谓的音乐鄙视链,以及一切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不满、争吵、嘲笑,进而对音乐市场的“失望”,甚至是对社会文明的“焦虑”,其实全都是人为了证明自己的立场和合理性强行附加在其中的意义。


6

 


我个人是不赞同将音乐区分为高雅和低俗的,相对欣赏的难易程度和作品的复杂程度而言,我更倾向于将其描述为“通俗”音乐和“严肃”音乐。

顾名思义,“通俗”音乐就是那些更接近普通人的、更多人可以接受的、平易近人的作品。

而“严肃”音乐则需要更多的听觉积累、更多的精力成本,甚至是通过专业的学习才能接受并欣赏。

在抛弃身份、地位、经验、收入等等一切社会属性,纯粹作为个人来说,欣赏音乐最大的作用就是获得愉悦感,从这一点出发,无论你听的是凤凰传奇《月亮之上》还是肖邦的《降D大调圆舞曲》,只要觉得它动听,抒发出了你的情感,它们都是平等的。

 


那么肖邦的高级感又是从何而来?

很简单,它无论是从写作、演奏还是品评、欣赏都是有门槛的。

仍旧以《降D大调圆舞曲》来举例,如果不知道圆舞曲的节奏风格、音乐的发展、表达的场景和情绪的呼应的话就很难理解它。

这个门槛就直接把许多人阻拦在了外面,而人往往天生倾向于自己更熟悉的东西的,尤其对于他们而言听音乐只是以舒缓身心和获得愉悦感为目的的行为,他们没有理由为一首自己无法欣赏的音乐增加自己的时间成本去专门学习。

最后的结果就是只有少数人愿意接受它,认真了解它。而“少数”而且“还需要花费成本”这件事在人类社会天生就是具有某种优越性的。


7 

 


所以,现在你回过头来看那些红遍了大街小巷的洗脑神曲们,大可不必痛心疾首焦心不已,以为再这么下去华语乐坛必将覆灭人人都只能唱着“喵喵喵喵喵”只能追随在网红们的身后了。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音乐不过是他们日常娱乐中的一项消遣而已,这种消遣是抖音神曲还是今晚吃鸡对他们而言都没有任何区别。

那么,针对这样的消费者,音乐厂商们也必然会拿出更加简单更加模式化工业化的作品,因为这是成本最低回报却最高的方法。

周杰伦最火的歌曲不是《止战之殇》不是《以父之名》不是《鞋子特大号》,而是《告白气球》《晴天》还有《稻香》,Justin Bieber大火的背后不是因为他嗓音的天赋而是因为《Baby》式的洗脑旋律,这是占据着市场的绝大多数人被动却也是主动的选择。

在前些年《老司机带带我》这样的神曲大火的时候我曾经与人进行过激烈的争论,因为他认为这种歌曲粗俗、毫无艺术化可言、十恶不赦,而我认为它诞生于市井之间、文明之外,摒弃了人类在向上发展、攀登过程中的故作姿态,它是直白的、赤裸裸的、却最直观的反映了底层人民最质朴的思想,这就是它存在的意义。


8

 


但是——说到最后总是要有一个但是的——尽管人们总是倾向于选择更简单、更轻松就能满足自我需求的娱乐,但是假如将音乐当做自己生活甚至是生命中的一部分,将它变成工作、变成灵魂、变成你向外界、向公众们传达的手段,那么它就是有高低雅俗之分,就是应该向更高级、更先锋、更应该严肃面对的。

如果把音乐当做食品的话——通俗歌曲就好比便宜又容易取得的快餐,它们方便便宜,口味也不错,用来填肚子也可以填饱,就是算不上有营养,而且吃多了容易腻。

作为音乐人,你可以选择写出那些更简单、更容易被人们接受而成为“爆款”的作品,也可以选择一条更艰难,更前卫、更曲高和寡的路线。

作为音乐厂商,你可以选择推广宣传那些更加口水化、更洗脑的商品,也可以愿意为那些更加严肃的音乐人提供支持。

对于普通人而言,他们有想听些轻轻松松的音乐作为纯粹的娱乐的权力,也有主动追求更高级、更丰富、更多种多样的音乐的权力。

这一切全在于选择,而如何选择,就看你的出发点是自我,是利益,还是更深刻更长远的追求了。